10月31日,甘肅省生態環境廳圍繞全省生態
環境監測重點工作召開2023年第10次新聞發布會。
發布會介紹,甘肅省積極開展監測試點,建立完善碳監測評估體系,配置碳監測相關儀器設備,填平補齊碳監測基礎能力;組織開展碳監測網絡建設,在蘭州市和天水市開展碳監測自動預警站和背景站試點監測能力建設。深化水生態監測試點,配合保障生態環境部開展長江流域水生態監測試點工作。填平補齊環境空氣、水、土壤等要素監測儀器設備,開展國控省控自動站點和實驗室儀器設備更新及實驗室維修改造,加強質量管理能力建設,強化遙感監測能力及成果應用。
在
噪聲監測方面,發布會介紹,甘肅省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安排部署,加快推動聲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統籌推進全省噪聲自動監測,2020年省生態環境廳籌集1800萬元建設全省噪聲自動監測站,在14個市州城市建成區、玉門市和華亭市建設完成121個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站和14個
交通噪聲自動監測站,對已有8個噪聲自動監測站進行了升級改造。2021年全省市級城市功能區基本實現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為全省聲環境質量監督管理提供更加準確、全面、有效的數據支撐。甘肅省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建設先試先行的做法受到生態環境部肯定表揚,并作為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典型經驗進行推廣。
發布會表示,下一步甘肅省生態環境廳將持續加強省級監測機構能力建設,重點推進遙感監測、碳監測、水生態、生態質量、新污染物等方面能力建設,填平補齊環境空氣、水、土壤、噪聲等常規要素監測儀器設備,開展實驗室維修改造和自動站設備更新。同時,持續推進縣級站基礎監測能力建設,擬于近期印發《全省縣級生態環境監測站能力建設評估辦法》,開展能力建設檢查評估,將落實進展及評估結果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等綜合考核評價體系;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測能力現代化示范市(縣)遴選,打造標桿樣板,推廣示范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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