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網 政策標準】為保障藥品安全,促進藥品高質量發展,推進藥品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保護和促進公眾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并發布了《“十四五”國家藥品安全及促進高質量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總結了“十三五”期間我國藥品監管領域取得的成績以及面臨的問題和形勢,提出了在“十四五”期間藥品監管領域的總體原則和發展目標,規劃了藥品監管行業在“十四五”期間的6項主要目標、部署了10項重點任務和4項保障措施。
《規劃》指出“十三五”時期,我國藥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逐步完善,藥品質量和品種數量穩步提升,創新能力和服務水平持續增強。但同時我國醫藥產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藥品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仍需進一步提高,全生命周期監管工作仍需完善。進入“十四五”時期黨中央、國務院對藥品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民群眾對藥品質量和安全有更高期盼,醫藥行業對公平、有序、可預期的監管環境有強烈訴求。
《規劃》提出,到2035年,我國科學、高效、權威的藥品監管體系更加完善,藥品監管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取得明顯進展,產業層次顯著提高,藥品創新研發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優秀龍頭產業集群基本形成,中藥傳承創新發展進入新階段,基本實現從制藥大國向制藥強國跨越。
《規劃》圍繞藥品監管能力整體接近國際先進水平、產業高質量發展的監管環境更加優化、疫苗監管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中藥傳承創新發展邁出新步伐、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取得較大進展以及技術支撐能力明顯增強6項發展目標,提出了“十四五”期間的10項重點任務。
(一)實施藥品安全全過程監管:嚴格研制環節監管、嚴格生產環節監管、嚴格經營使用環節監管、嚴格網絡銷售行為監管、嚴格監督執法。
(二)支持產業升級發展:持續推進標準體系建設、開展促進高質量發展監管政策試點、進一步加快重點產品審批上市。
(三)完善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健全法律法規制度、健全各級藥品監管體制機制、嚴格落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和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主體責任、強化市場監管和藥品監管協同、強化多部門治理協同。
(四)持續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審評工作體系、進一步加大創新研發支持力度、繼續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
(五)嚴格疫苗監管:實施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強創新疫苗評價技術能力建設、全面提升疫苗監管水平。
(六)促進中藥傳承創新發展:健全符合中藥特點的審評審批體系、加強中藥監管技術支撐、強化中藥質量安全監管、改革創新中藥監管政策。
(七)加強技術支撐能力建設
1.加強藥品審評能力建設。開展藥品審評流程導向科學管理體系建設工作,推動審評體系和審評能力現代化。
2.加強檢查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國家和省兩級藥品檢查機構建設。在藥品產業集中區域增加國家級審核查驗力量配置。
3.建立健全藥物警戒體系。全國家藥物警戒制度,落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警戒主體責任。
4.提升化妝品風險監測能力。整合化妝品審評審批、監督抽檢、現場檢查、不良反應監測、投訴舉報、輿情監測、執法稽查等風險信息,構建統一完善的風險監測體系。
5.加強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加強藥品、醫療器械檢驗檢測關鍵技術和平臺建設。完善科學權威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檢驗檢測體系。國家級檢驗機構著重瞄準國際技術前沿,強化重點專業領域檢驗能力建設。圍繞藥品關聯審評審批及監管需要,推動建立布局合理、重點突出的藥用輔料和藥包材檢驗檢測體系。
6.深入實施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統籌推進監管科學研究基地和重點實驗室建設,開展監管科學等研究。
(八)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建設高水平審評員隊伍、建設職業化專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強有力的檢驗檢測隊伍、建設業務精湛的監測評價隊伍、全面提升監管隊伍專業素質。
(九)加強智慧監管體系和能力建設:建立健全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推進藥品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建立健全藥品監管信息化標準體系、提升“互聯網+藥品監管”應用服務水平。
(十)加強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持續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健全應急管理制度機制、培養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規劃》部署了4項保障措施,包括加強對藥品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領導、創新完善支持保障機制、積極參與全球藥品安全治理、激勵藥品監管干部隊伍履職盡責擔當作為。
《規劃》的發布有助于監管部門進一步完善優化審評審批機制,提升服務水平和監管效能,有助于吸引人才進入藥物檢測行業,增加藥物檢測儀器的科技力量投入,促進藥物檢測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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